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市场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外资(合资)影视公司;
- 制作电视剧、网络剧、综艺、动画、纪录片等内容的单位;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每年需年审。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通知发布 | 每年1月—2月 |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年审通知 |
| 材料提交 | 通知发布后30日内 | 向发证机关(多为省级广电局)提交材料 |
| 初审与公示 | 3月—5月 | 地方广电局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
| 总局备案 | 5月—6月 | 国家广电总局备案,发布最终年审结果 |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表(系统生成);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近三年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报告(含作品列表、播出平台、收入情况);
- 持证期间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资质证明(如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
- 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财务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 四、年审结果分类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 未参审 |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作废 |
✅ 五、年审系统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登录“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注意事项
- 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将被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吊销许可证;
- 许可证到期前6个月需办理换证手续,与年审分开;
- 跨省经营需在业务所在地备案,年审仍由发证机关负责。
✅ 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节目作品列表和财务数据;
- 若公司无实际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年审,但需确保材料真实。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我可以帮你查找2025年最新年审通知链接和具体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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