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提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条件。


适用对象

以下许可证/机构需参加年审: | 许可证类型 | 示例 |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各级广播电视台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影视公司、节目制作公司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优酷、爱奇艺、B站等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卫星电视安装服务机构 |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以当年广电总局通知为准)。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许可

年审流程(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登录系统

  • 登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年度审核”模块。

填报材料

  • 年度业务报告(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营收等);
  • 财务审计报告(需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 持证人员社保记录(需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人员);
  • 其他(如股权变更、法人变更需额外说明)。

提交与初审

  • 线上提交后,由省级广电局初审(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初审通过后,总局或省级局进行终审

结果公示

  • 年审合格:许可证加盖年审章,继续有效;
  • 年审不合格:限期整改(3个月),整改仍不合格→注销许可证

常见问题

问题 解决方案
忘记年审 立即联系属地广电局补报,可能被罚款(1万元以下)或警告。
人员不足 临时招聘影视专业毕业生,补缴社保,需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合同。
无实际业务 可提交“零业务报告”,但需说明原因(如转型、市场萎缩),连续2年无业务可能被注销。

注意事项

  1. 许可证有效期与年审无关:即使许可证标注“2025年到期”,仍需每年年审。
  2. 全国联网:未年审的机构会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拍片、发行、评奖。
  3. 外资限制:节目制作公司年审时需重申“无外资入股”(需提供股权穿透证明)。

2025年新增要求(重点)

  • 短剧类机构:需额外提交“微短剧备案清单”(2024年6月起,所有短剧需提前备案);
  • AI生成内容:如使用AI合成主播、虚拟人,需在报告中说明技术合规性(需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25条)。

建议

  • 提前2个月准备:尤其是财务审计和社保记录,避免因材料不全被退回。
  • 咨询属地广电局:各省细则可能略有差异(如上海要求提交“党建工作报告”)。

如需具体省份的年审指南(如北京、浙江),可告诉我,我帮你找最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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