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的年检: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参加年检,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三、年检内容(重点)

项目 说明
机构基本信息 法人、地址、股东、注册资本等是否变更
节目制作情况 上一年度是否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需提供作品)
人员资质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无违法违规记录 是否被行政处罚、通报、列入黑名单等
财务报表 部分地区要求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

✅ 四、年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 年度业务报告(含节目制作清单、播出平台、合作单位)
  3. 三名以上专业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学历、职称、劳动合同)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 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部分地区要求)
  7.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模板由广电局提供)

✅ 五、年检流程(线上为主)

  1. 登录系统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2. 填写年报信息
  3. 上传材料
  4. 等待审核(省级广电局初审,总局备案)
  5. 结果公示(通过/不通过/限期整改)

⚠️ 六、未通过年检的后果

  • 限期整改(30日内补正)
  • 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许可证自动注销
  • 注销后需重新申请,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七、建议与提醒

  • 提前准备:节目作品、人员合同、社保记录等要提前整理。
  • 如实填报:虚假材料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未来申请。
  • 关注地方通知:各省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政务服务平台

📌 示例:北京年检入口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入口当年通知文件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56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