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广电总局或省级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参加年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三、年审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等);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主要从业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如编导、摄像、制作人员等);
- 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年审表格(从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
✅ 四、年审流程(以省级局为例)
-
登录“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管理”模块
(部分省份使用本地系统,如北京有“北京广电政务服务平台”)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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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填报年审信息并上传材料;
-
等待审核结果;
- 审核通过:许可证继续有效;
- 审核不通过: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将被注销许可证。
⚠️ 五、常见被驳回原因
- 未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提供虚假材料或数据;
- 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如无专业制作人员);
- 有违法违规记录未处理;
- 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信息不一致。
✅ 六、年审结果查询
登录系统后,在“年审结果”栏目查看状态:
- “通过”:继续有效;
- “整改”:需补材料或说明;
- “注销”:许可证作废,不得继续经营。
✅ 七、注意事项
- 不年审 = 自动注销,不能再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被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年审不收费,谨防中介诈骗;
- 建议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八、建议
如果你是机构负责人,建议:
- 提前整理节目制作合同、播出证明、人员社保记录;
- 保留节目样片、上线截图、发票等作为业务佐证;
- 若业务停滞,可考虑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名单。
📞 九、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广电局政务服务平台(如“北京广电局”、“上海文旅局”)
- 拨打当地广电局行政审批处电话(官网可查)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入口和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