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要点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每年进行的合规性审查制度,未按时年审或年审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下一年度无法延续。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文化传媒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如短剧、综艺、动画等)

✅ 二、年审时间(全国统一)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延长至4月底)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审,许可证可能作废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材料名称 说明
年审申请表 省广电局官网下载,盖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需交回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等
财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 部分省份要求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法人签字盖章
员工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有实际运营团队

✅ 四、年审流程(以线上+线下为例)

  1.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2. 填写并上传年审材料
  3. 提交纸质材料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4. 等待审核结果(约20个工作日)
  5. 年审通过后,许可证加盖年审章或换发新证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原因 说明
无实际经营 无节目产出、无员工社保、无办公场地
虚假材料 伪造合同、虚构节目数量
违规记录 被平台下架、被举报、被行政处罚
未按时提交 超过3月31日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 六、年审通过后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年审≠换证
  • 年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节目制作、备案、发行、平台上线等业务
  • 下一年度仍需年审,形成滚动管理

✅ 七、特殊情况处理

情况 处理方式
许可证遗失 需登报声明+补办申请
公司更名/地址变更 需先变更许可证信息,再年审
公司注销 需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

✅ 八、建议

  • 提前1个月准备材料,避免社保、审计报告来不及
  • 委托专业代办机构(如熟悉短剧、网大备案的公司)
  • 保留节目上线截图、合同、发票,作为业务佐证

📞 各地广电局联系方式(部分)

地区 年审窗口电话
北京 010-86092062(北京市广电局)
上海 021-24022222转广电窗口
广东 020-61292800(广东省广电局)
浙江 0571-56353999(浙江省广电局)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公司类型(如短剧、动画、综艺、纪录片等),我可以给你具体年审入口模板+材料清单+代办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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