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单位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防止“空壳公司”或违规运营。


✅ 一、年审适用对象

许可证类型 是否需年审 主管单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是 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 是 国家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台、电台) ✅ 是 国家/省级广电局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是 省级广电局

✅ 二、年审时间(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材料名称 说明
年审申请表 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或系统填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需交回或上传扫描件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三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证明 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模板由广电局提供

✅ 四、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

  1.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col/col88/index.html
  2. 选择“年度审核”模块,填写并上传材料
  3. 等待省级广电局审核(约15–30个工作日)
  4. 结果公示:通过名单将在省广电局官网公示
  5. 盖章返还:审核通过后,许可证副本加盖“年度审核合格”章

⚠️ 五、常见失败原因

原因 说明
无实际经营 无节目制作记录、无人员社保、无办公场地
人员不符合要求 无3名以上广电相关专业人员
材料造假 虚假合同、虚假人员名单
逾期提交 超过3月31日未提交,直接注销

✅ 六、年审通过后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每年必须年审
  • 年审通过后,方可继续参与节目制作、备案、发行、合作
  • 若公司信息变更(如法人、地址、股东),需同步申请许可证变更

✅ 七、代办建议

如公司无实际经营或人员不足,建议:

  • 提前补充人员社保、租赁合同、制作案例
  • 委托本地正规代办机构(需签保密协议,防止信息泄露)

📞 八、查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电话咨询:12345 转广电局窗口

✅ 九、模板下载(部分省份)

省份 年审通知链接
北京 https://bjrt.beijing.gov.cn
上海 https://www.shrtb.gov.cn
广东 https://gdrft.gd.gov.cn

✅ 十、一句话总结

“3月31日前完成年审,材料真实、人员齐全、经营真实,是保住《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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