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对象

所有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都必须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布通知,建议关注属地省广电局官网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三、年检方式(线上为主)

目前大多数地区已实行网上年检,通过以下平台操作: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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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路径:
登录 → 法人办事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 → 填写并提交材料


✅ 四、年检所需材料(以2025年为例)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说明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需加盖财务章或审计章
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正副本均需上传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需加盖公章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模板可在平台下载
其他补充材料 如被抽查,可能需提供节目样片、合同、发票等

✅ 五、年检结果类型

结果 含义 后续处理
合格 符合要求 继续持证经营
基本合格 存在轻微问题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不合格 存在严重问题(如无证经营、虚假申报、重大违规) 许可证将被吊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六、常见被判定“不合格”的原因

  1. 连续两年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
  2.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3.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传播不良内容)
  4.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5.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办

✅ 七、未参加年检的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融资上市等

✅ 八、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版)

  1. 1月初: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查看年检通知;
  2. 1月中旬:准备材料,撰写业务报告,盖章扫描;
  3. 2月底前:完成网上提交;
  4. 3月中旬:关注系统反馈,如有补正要求,及时补充;
  5. 4月初:查看年检结果,下载年检合格证明(如有)。

✅ 九、特殊情况处理

情况 处理方式
许可证遗失 需先补办许可证,再参加年检
公司更名/法人变更 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年检
不再经营 应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而非不年检

✅ 十、查询与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nrta.gov.cn
  • 属地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电话咨询:各省广电局政务服务中心(如北京:010-55565100)

✅ 附:2025年年检通知(示例)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已于2025年1月10日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明确年检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至3月31日,请各单位登录北京市广电局官网查看详情。


✅ 总结一句话:

无论是否开展业务,每年1-3月必须网上提交年检材料,否则许可证将失效,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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