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对象
所有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都必须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布通知,建议关注属地省广电局官网或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三、年检方式(线上为主)
目前大多数地区已实行网上年检,通过以下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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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路径:
登录 → 法人办事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 → 填写并提交材料
✅ 四、年检所需材料(以2025年为例)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说明 |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需加盖财务章或审计章 | |
| 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 正副本均需上传 | |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需加盖公章 |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可在平台下载 | |
| 其他补充材料 | 如被抽查,可能需提供节目样片、合同、发票等 |
✅ 五、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符合要求 | 继续持证经营 |
| 基本合格 | 存在轻微问题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存在严重问题(如无证经营、虚假申报、重大违规) | 许可证将被吊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 六、常见被判定“不合格”的原因
- 连续两年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传播不良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办。
✅ 七、未参加年检的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融资上市等。
✅ 八、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版)
- 1月初: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查看年检通知;
- 1月中旬:准备材料,撰写业务报告,盖章扫描;
- 2月底前:完成网上提交;
- 3月中旬:关注系统反馈,如有补正要求,及时补充;
- 4月初:查看年检结果,下载年检合格证明(如有)。
✅ 九、特殊情况处理
| 情况 | 处理方式 |
|---|---|
| 许可证遗失 | 需先补办许可证,再参加年检 |
| 公司更名/法人变更 | 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年检 |
| 不再经营 | 应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而非不年检 |
✅ 十、查询与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nrta.gov.cn
- 属地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电话咨询:各省广电局政务服务中心(如北京:010-55565100)
✅ 附:2025年年检通知(示例)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已于2025年1月10日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明确年检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至3月31日,请各单位登录北京市广电局官网查看详情。
✅ 总结一句话:
无论是否开展业务,每年1-3月必须网上提交年检材料,否则许可证将失效,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公司类型(如影视公司、MCN、短视频机构等),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入口或模板下载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