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需参加年度审核。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通知发布 | 每年1月—2月 |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年审通知 |
| 材料提交 | 通知发布后30日内 | 向发证机关(多为省级广电局)提交材料 |
| 结果公示 | 每年6月左右 | 广电总局官网或省级局官网公示“合格/不合格”名单 |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表》(官网下载)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资质证明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省级广电局要求的补充材料
✅ 四、年审结果分类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偷税漏税等)
- 人员资质不达标(如无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
✅ 六、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年审不收费,但需自行承担材料准备成本。
- 跨省经营的机构,需向发证机关年审,不是经营地。
-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需同步办理换证手续,与年审分开。
✅ 七、官方查询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八、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版)
- 2月底前:关注所在省广电局官网年审通知
- 3月中旬前:准备并提交材料(建议提前咨询窗口)
- 4月—5月:等待审核,必要时补充材料
- 6月:查看公示结果,如有问题及时申诉或整改
如你告诉我你在哪个省市,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最新的年审通知链接和具体联系人/电话。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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