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防止“空壳公司”或违规操作。
✅ 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综艺节目制作公司
- 其他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法人单位
✅ 年审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广电总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年审流程(简化版):
| 步骤 | 说明 |
|---|---|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系统 |
| 填写年审表 | 包括公司基本信息、人员情况、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等 |
| 上传材料 | 营业执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年度制作业绩清单、审计报告等 |
|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初审 |
| 总局复核 | 国家广电总局复核并公示结果 |
| 结果查询 | 登录系统查看“年审通过”或“年审不合格” |
✅ 年审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遗失 |
| 人员资质 | 是否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制作等) |
| 制作业绩 | 是否在过去一年内有实际节目制作(需提供合同、播出证明、备案号等) |
| 财务合规 | 是否依法纳税、是否有审计报告 |
| 无违规记录 | 是否被投诉、处罚或列入黑名单 |
❌ 年审不合格常见原因:
- 无实际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人员不符合要求(无专业资质或社保不全)
- 提供虚假材料
- 许可证过期未续
- 被举报或列入异常名录
⚠️ 年审未通过的后果:
- 许可证被注销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备案、播出等后续业务
✅ 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制作业绩和人员社保)
- 如为“空壳”公司,可考虑主动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强制注销留下不良记录
- 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如影视法务或广电资质服务公司)协助年审,降低出错率
📌 官方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栏目
如你提供你是哪个省份、公司类型、是否有制作业绩,我可以帮你判断年审通过的可能性,甚至帮你列一份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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