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审核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管理部门负责,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纪录片、综艺节目制作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各地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年审,许可证可能被注销或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广电局官网 |
| ② 填写年报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人员变动、财务情况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节目样本、财务报表等 |
| ④ 初审 | 由区级或市级广电部门初审 |
| ⑤ 复审 | 省级广电局复审并公示结果 |
| ⑥ 结果 | 合格:继续有效;不合格: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
✅ 四、年审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节目产量 | 每年至少完成1部以上取得发行许可证的影视剧,或3部以上网络视听节目 |
| 人员资质 | 需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 |
| 财务合规 | 无严重亏损、无虚假出资 |
| 无违法违规记录 | 近2年内无被广电总局通报、处罚记录 |
⚠️ 五、常见问题与风险提示
| 问题 | 后果 |
|---|---|
| 未按时年审 | 许可证被自动注销,需重新申请,期间不得经营 |
| 虚假材料 | 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无节目产出 | 被认定为“空壳公司”,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
✅ 六、年审入口(全国通用)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度审核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起整理节目样本、合同、财务报表
- 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职法务或行政,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2000-5000元)
- 关注地方通知:各省广电局官网会发布具体年审通知(如“京广电发〔2025〕X号”)
📌 如你需要:
- 某省年审通知原文(如北京、上海、广东)
- 年审材料模板(年度工作报告范本)
- 代办机构推荐(如需)
请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或城市,我可以给你具体链接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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