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要点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至3月(具体时间以当年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年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省级为主)

步骤
通知发布 省级广电局发布年审通知(官网或政务平台)
材料准备 机构准备年审材料(见下方清单)
网上申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系统填报
提交纸质材料 按要求提交至属地广电局
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许可证加盖年审章;不通过的,限期整改或注销

✅ 四、年审材料清单(常见)

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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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
  2. 年审报告(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节目制作业绩、人员变动、财务情况等);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6.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播出证明、备案号等);
  7.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8. 其他省级广电局要求的材料。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无实际经营或无节目制作业绩;
  • 人员不符合要求(如无相关专业背景);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如未备案播出、内容违规等);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六、年审结果处理

结果 处理方式
合格 加盖年审章,继续有效
限期整改 30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改正的注销许可证
不合格 直接注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七、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每年都必须年审
  • 不年审≠自动失效,而是被强制注销
  • 注销后,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
  • 年审通过后,许可证有效期不变,仍需关注到期换证时间。

✅ 八、查询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九、建议

如果你是机构负责人或行政人员,建议:

  • 提前准备业绩材料;
  • 确保人员资质符合;
  • 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通知;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年审(但需谨慎选择)。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年审通知的链接或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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