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年审适用范围(常见许可证类型)

许可证类型 适用机构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影视剧、综艺、动画等制作公司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网络视听平台(如视频网站、IPTV、OTT)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播出机构

年审时间(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各地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参加年审的,许可证可能被注销列入异常名录

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模块。

填报材料

需上传或填写以下材料(PDF或图片格式):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营收等 | | 持证机构基本情况表 | 系统生成,需盖章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三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资质证明 | 如毕业证、职称证、培训证书等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可在系统下载 |

提交与初审

  • 提交后由区广电局初审(约5个工作日)。
  • 初审通过后,报送市广电局终审

结果查询

  • 年审结果一般在4月底前公布。
  • 登录系统查询“年审合格”“限期整改”或“不合格”。

年审结果处理

结果 处理方式
合格 许可证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限期整改 1个月内补交材料或整改,逾期注销许可证
不合格 许可证被注销,不得继续制作/传播节目

注意事项

  1. 人员资质:必须提供3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播音、摄像等)的学历或职称证明,不可重复使用
  2. 节目实绩:需提供实际制作或发行的节目名称,如网剧、短剧、综艺等,空壳公司易被注销
  3. 社保记录:部分省份要求提供上述人员的近3个月社保记录,证明为持证机构员工。
  4. 分公司:分公司需单独年审,总公司不能代替
  5. 许可证有效期:即使年审合格,许可证到期仍需换证(如《制作许可证》有效期2年)。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公司无实际业务,能过吗? 很难,需提供至少1-2部已上线节目(如短视频、网剧备案号)。
人员证书找不到怎么办? 可补充培训证书(如“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
年审错过了怎么办? 立即联系属地广电局,申请补审(可能被罚款或列入异常)。

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前整理好节目备案号、人员证书、社保记录。
  • 咨询属地部门:各省要求略有差异,如上海、广东等地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 委托代办:若公司无专职人员,可委托本地广电协会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3000-8000元)。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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