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统一组织,要求持证单位每年按时报送经营情况、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数据等内容。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公司、工作室、媒体机构等)。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不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的会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平台

(主要包括):

项目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节目制作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综艺、短视频等)
财务数据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人员情况 持证编辑记者、制作人员数量
合规承诺 无违规播出、无劣迹艺人合作等

✅ 四、注意事项

事项 说明
逾期不报 会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续证、招投标、融资等
虚假填报 一经查实,可能吊销许可证
许可证到期 年报不等于续证,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重新申请

✅ 五、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找不到系统入口? 搜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制作机构管理”
忘记账号密码? 联系注册地广电局重置
公司无业务怎么办? 也要“零申报”,不能空着不报
个体户需要报吗? 只要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就必须报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整理数据,避免3月系统拥堵
  • 截图保存:填报后截图保存提交成功的页面,作为凭证
  • 联系主管部门:如有疑问,直接联系注册地广电局文旅局广播影视科

📌 总结一句话:

不管有没有制作节目,只要持证,就必须在每年3月31日前完成年报,否则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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