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资质要求,规范节目制作市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短视频MCN机构(如涉及节目制作)
- 广告公司(如制作广播电视节目)
✅ 二、年审时间(全国统一)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提前通知)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审申请表 | 总局或省局官网下载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原件 | 正副本均需提交 |
| 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制作节目名称、时长、播出平台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需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由广电局提供 |
✅ 四、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 - 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 等待初审(5–10个工作日)
- 通过后,邮寄或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 年审合格盖章,许可证继续有效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原因 | 说明 |
|---|---|
| 未开展实际业务 | 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记录 |
| 提供虚假材料 | 如伪造审计报告、节目名单 |
| 许可证过期未年审 | 超过3月31日未提交 |
| 法人或股东有违法记录 | 如被列入失信名单 |
✅ 六、年审结果
- 合格:许可证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 许可证注销
- 未参加年审:视为自动注销,需重新申请许可证(流程复杂)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2000–5000元)
- 保留节目证据:如播出平台截图、合同、发票等,以备抽查
📞 八、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广电局政务窗口: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年审专栏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审入口链接和当地广电局联系方式。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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