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管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参加年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审时间(以制作许可证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
- 各地广电局会提前发通知,逾期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三、年审内容(制作许可证)
- 机构基本信息是否变更(法人、地址、股东等)
- 是否有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
- 是否有违规记录(如被通报、处罚)
- 是否按时提交统计报表
- 是否参与“国产网络剧片发行备案”系统填报
✅ 四、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
| 步骤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广电局系统 |
| ② 填报信息 | 填写《年度审核报告表》,上传相关材料 |
| ③ 提交纸质材料 | 部分地区需线下提交盖章材料 |
| ④ 等待审核 | 地方广电局审核,公示结果 |
| ⑤ 结果公布 | 通过年审的机构名单将在官网公示 |
✅ 五、年审所需材料(常见)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审核报告表 | 系统生成,盖章 |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 | 如合同、播出证明、备案号等 |
| 无违规承诺书 | 模板由地方局提供 |
| 统计报表 | 全国广播电视统计系统填报截图 |
⚠️ 六、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被注销
- 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影响后续申请新证或参与招投标
- 已备案项目可能被暂停或下架
✅ 七、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公司没有实际业务,能过吗? | 一般不能,需提供至少1-2个项目的制作证明。 |
| 可以找代办吗? | 可以,但需确保材料真实,虚假材料会被列入黑名单。 |
| 年审通过后会有新证吗? | 不会发新证,但会在系统内标注“年审通过”。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审吗? | 不能,过期即失效,需重新申请。 |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项目证明材料(如网络剧备案号、播出平台合同)
- 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通知(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如业务停滞,可考虑主动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名单
📌 附:各地广电局年审通知入口(2025年)
| 地区 | 通知链接 |
|---|---|
| 北京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 上海 |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广东 |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
| 浙江 |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持什么证、是否有实际业务,我可以帮你判断是否能过、缺哪些材料、怎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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