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提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负责实施,未按时年审或年审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注销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综艺节目制作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如制作网剧、网综等)

✅ 二、年审时间(全国统一)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提前通知)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审,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说明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广电局官网
填写年审表 包括公司基本信息、人员变动、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等
上传材料 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清单等
提交审核 提交至省级广电局初审,总局备案
等待结果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无需换证;不合格需整改

✅ 四、年审重点审查内容

项目 要求
节目制作实绩 一年内是否有实际制作节目(需提供播出证明或备案号)
人员资质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公司存续状态 营业执照是否正常、是否按时报税
无违法违规记录 是否被投诉、处罚或列入黑名单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一年内无任何节目制作实绩
  • 人员流失严重,不满足3名专业人员
  • 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造假
  • 公司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六、年审结果处理

结果 处理方式
合格 继续有效,无需换证
整改 限期内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
不合格 许可证将被注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七、年审入口(全国通用)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节目备案号、播出证明、人员社保记录
  • 如一年内无制作实绩,可考虑“零报告”+说明函
  • 如公司不再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黑名单

📌 如需我帮你查某省的年审通知或模板,请告诉我省份+公司类型,我可以给你具体链接或材料清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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