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文化传媒公司
  • 动画、纪录片、综艺节目制作机构等

✅ 年审时间(以2025年为例)

  • 通知时间:每年1月~3月(由总局或省级局下发通知)
  • 截止时间:通常为3月31日(部分地区延至4月30日)
  • 结果公布:6月前后公布“年检合格名单”

✅ 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说明
① 收到通知 省广电局官网或邮件通知 关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或全国系统
②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使用原许可证账号登录
③ 填报材料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数据+项目清单 包括:
  • 年度制作节目清单(含备案号)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 ④ 初审 | 由注册地所在区广电部门初审 | 可能要求补材料 | | ⑤ 终审 | 省级广电局终审 | 合格/不合格/整改 | | ⑥ 公示结果 | 官网公布“年检合格名单” | 不合格者将被注销许可证 |

✅ 年审重点审查内容

项目 要求
节目制作实绩 年度内至少完成1部以上已备案并播出的节目(含网络剧、网络电影、动画片、纪录片等)
财务合规 无重大亏损、无虚假出资、无抽逃资金
无违法违规记录 近一年内无被广电总局通报、行政处罚记录
人员资质 仍需具备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 年审不合格后果

  • 注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备案立项

✅ 年审材料清单(模板可下载)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工作报告表》(系统生成)
  2.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 年度制作节目清单(含名称、备案号、播出平台)
  4. 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
  5. 专业人员名单及学历/职称证明
  6.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法人签字盖章)

✅ 实用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整理节目备案号、播出证明(如爱奇艺/腾讯视频/央视播出截图)
  • 系统上传:建议用PDF格式,命名规范(如“公司名+2024年度财务报表”)
  • 咨询渠道
    • 北京市广电局:010-86092062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客服:12345转广电专线

✅ 年审系统入口(2025年)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度审核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我可以给你: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具体年审通知链接
  • 省级系统入口
  • 模板下载地址(如《年度工作报告表》)

是否需要我帮你查2025年你所在省份的年审通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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