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核验)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播出机构、网络视听机构等持证单位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不同主体的年审要求略有差异,以下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为例,说明年审流程、时间及注意事项: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民营制作公司、影视公司、MCN机构、广告公司等。
✅ 二、年审时间(全国统一)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延长至4月底,以省局通知为准)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备注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
用法人账号登录 |
| ② 填报年报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工作报告表》 | 包括经营情况、节目产量、财务数据、人员变动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原件正反面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如合同、播出证明、备案号等)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④ 提交初审 | 提交至属地省级广播电视局初审 | 如北京广电局、上海文旅局等 |
| ⑤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 不合格者需限期整改 |
不合格常见原因:无实际经营、无节目产出、虚假填报 |
✅ 四、年审不合格/未年审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审 | 许可证被自动注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 年审不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注销许可证 |
| 被注销后 | 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备案立项等 |
✅ 五、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解答 |
|---|---|
| 公司去年没有制作节目,能过吗? | 不能,必须提供至少1部已播出或备案的节目作为业绩证明,否则视为“无实际经营”,直接不合格。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审吗? | 不能,过期即失效,需重新申请新证。 |
| 可以找代办吗? | 可以,但需谨慎选择正规机构,避免虚假材料导致被拉黑。 |
| 年审通过后会有新证吗? | 不会换发新证,系统状态更新为“年审合格”即可,原证继续有效。 |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即可填报,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保留节目证据:合同、播出截图、备案号、上线平台链接等
- 如公司无实际经营,可考虑主动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强制注销留下不良记录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公司类型(制作/播出/网络视听)、是否有节目产出,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审入口、模板材料清单,甚至帮你检查填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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