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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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境内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影视制作”。
- 无外资成分(股东追溯至自然人不能有境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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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社保记录(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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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与资金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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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有固定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
- 注册资本无硬性要求,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建议≥100万)。
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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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官网下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范围。 |
公司章程 | 工商局调档的完整版,含股东构成。 |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明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公司的需提供营业执照(追溯至自然人)。 |
主要人员材料 | 3名专业人员简历、学历/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 |
办公场地证明 | 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商用地址)。 |
无外资承诺书 | 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无境外资金或人员参与。 |
节目制作业务可行性报告 | 包括未来2年节目制作规划、设备清单、盈利模式等。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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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预审
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dt.sh.gov.cn),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上传材料PDF预审(3-5个工作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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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提交
- 预审通过后,打印材料加盖公章,提交至上海市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中心(静安区巨鹿路709号市文广影视局行政事务受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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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约20个工作日,可能抽查办公场地(需确保实际办公地址与材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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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
审核通过后,凭受理通知书原件、法人身份证领取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加急办理:无官方加急通道,但材料齐全可缩短补正时间。
- 续期:到期前30日申请,需提供近2年业绩(至少完成3部以上节目制作)。
- 变更:地址、法人、股东变更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许可证。
咨询方式
- 官网: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 电话:021-64370176(行政许可处)
- 代办建议:若材料复杂(如股东结构多层),可委托本地代理机构(费用约1.5万-3万)。
建议提前1个月准备,避免因人员社保或场地问题延误。
以上是对“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流程”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