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 适用主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含个人)。
- 业务类型:电视剧、动画片、专题片、综艺、广播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代理。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
- 上海注册的内资公司(无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
-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的管理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主持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
- 场地与资金:
- 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注册资本无硬性要求,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一般建议≥100万元)。
- 无外资承诺:股权追溯至自然人不能有外资成分。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营业执照副本 | 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含相关表述。 |
| 公司章程 | 工商调档的完整版。 |
|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明 | 身份证、简历(无外资承诺书)。 |
| 主要管理人员材料 | 3名专业人员简历、学历/职称证书。 |
| 办公场所证明 | 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
| 申请表 |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官网下载填写。 |
办理流程
- 在线申报: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上传材料。
- 现场提交:预审通过后,到上海市广播电视局(静安区威海路298号)提交纸质材料。
-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
- 领证:审核通过后,凭受理单领取许可证。
注意事项
- 年检:每年1-3月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年度审核。
- 变更/延续:单位名称、地址、法人变更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办理延续。
- 外资限制:含外资的企业无法申请,需调整股权结构。
常见问题
- Q:个体工商户能否申请?
A:不可以,必须为有限公司。 - Q:人员社保是否需要?
A:上海目前不强制要求提供社保记录,但需确保人员真实在职。 - Q:可否加急办理?
A:无官方加急通道,建议提前2个月准备。
咨询方式
- 官网: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 电话:021-64370176(行政审批处)
- 代办机构:如需协助,可选择本地有资质的代理公司(费用约1万-2万元)。
建议首次申请前与上海市广播电视局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材料疏漏延误。
以上是对“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