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申请条件

  1. 主体资格

    • 上海注册的内资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2.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及社保记录(近期3个月)。
  3. 场地与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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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固定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300万元(无需实缴,但需符合认缴期限)。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营业执照副本 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公司章程 工商调档的完整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上海公安或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主要人员材料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记录(上海社保中心打印)
办公场地证明 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商业用途)
申请报告 说明公司背景、业务范围、设备清单等(模板由代办机构或官网提供)

办理流程

  1. 在线申报

    • 登录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https://whlyj.sh.gov.cn)→“行政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
  2. 提交材料

    • 线上预审通过后,到 上海市文旅局行政服务中心(徐汇区漕溪北路398号)提交纸质材料。
  3. 审核与领证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可缩短至10个工作日)。
    • 通过后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任何外资(含港澳台)不得参与,需纯内资。
  • 年检要求:每年1-3月需提交“年度业绩报告”(无业绩需零申报)。
  • 变更备案: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向文旅局备案。

代办服务(可选)

若材料复杂或时间紧迫,可委托上海本地代理机构(如“XX文化咨询”),费用约5000-8000元(含人员挂靠、材料整理)。


常见问题

  • Q:个人能否申请?
    A:不可以,必须以公司名义申请。
  • Q:许可证全国通用吗?
    A:是的,但需在异地开展业务时向当地广电局备案。

建议:提前3个月准备,尤其是人员社保和专业证明,如需最新政策,可拨打 上海文旅局咨询电话:021-23085000

以上是对“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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