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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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上海注册的内资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企业需成立满3年以上(部分区域可放宽,需提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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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
- 身份证、学历证明(大专以上影视相关专业)。
- 社保记录(申请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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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与资金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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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有固定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
- 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300万元(无需实缴,但需符合认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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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规记录
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近3年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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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 | 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公司章程 | 最新版,需工商调档并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身份证、简历(需含从业经历) |
主要管理人员材料 |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社保记录 |
办公场地证明 | 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
股东构成证明 | 追溯至自然人的股权结构图(无外资) |
申请表 | 上海市文旅局官网下载填写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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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预审
- 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dt.sh.gov.cn),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上传材料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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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提交
- 预审通过后,到上海市文旅局行政服务中心(徐汇区漕溪北路398号)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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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现场核查
-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时)。
- 可能抽查办公场地,需确保实际经营地址与材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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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
审核通过后,凭受理单到窗口领取许可证,或选择邮寄。
注意事项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天办理续期。
- 变更/注销:公司名称、法人或地址变更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
- 外资限制:严禁外资入股,股东需追溯至自然人且无境外背景。
- 代办服务:若材料复杂(如股权结构多层),可委托本地代理机构(费用约1.5万-3万元)。
咨询方式
- 上海市文旅局:021-23085000(工作日9:00-17:00)
- 官网查询: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建议提前与区文旅局沟通(如浦东新区、静安区等),部分区域可能有细化要求。
以上是对“上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