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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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申请
自拟申请书(加盖公章),说明申请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申请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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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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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官网下载最新版本,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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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需加盖企业公章,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影视制作”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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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加盖市场监管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或复印件(需含股东构成、出资比例等)。
人员资质材料
- 主要管理人员材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简历(需有影视行业从业经验)。
- 3名以上专业人员:
-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影视、传媒、新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
- 关键要求:需提供至少3名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如导演、编剧、摄像、剪辑等职称),或2年以上影视行业工作证明(需原单位盖章)。
- 社保记录:提供上述3人近3个月在申请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场地与资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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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地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需覆盖许可证有效期),附场地照片(需显示公司名称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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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证明
无明确金额要求,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建议不低于300万元,实缴或认缴均可)。
业务规划与合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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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制作业务可行性报告
包括公司未来1年的节目制作计划(类型、数量、合作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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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外资承诺书
企业需承诺无外资成分(追溯至最终自然人股东),模板由审批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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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构成证明
若股东为企业,需提供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股东结构证明(直至自然人)。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 授权委托书:若由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企业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申请企业不得含有外资成分(含港澳台),需追溯至最终自然人股东。
- 材料格式: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一致”章,并加盖公章。
- 审批时间:材料齐全后约20-30个工作日(可加急,需额外费用)。
- 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前30天需办理延续。
办理流程
- 线上预审: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电子版材料。
- 现场提交:预审通过后,到上海市广播电视局(静安区巨鹿路709号)提交纸质材料。
- 领证:审批通过后,凭回执领取许可证。
建议提前咨询上海市广播电视局(电话:021-68788177)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如上海本地影视资质代办公司)以确保材料合规。
以上是对“上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