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
- 纯内资企业(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有实际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产权证明)。
- 人员要求: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导演、编导、摄像等),需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社保记录(申请前1个月)。
- 无违规记录: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营业执照副本 | 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公司章程 | 工商调档的完整版,含股东构成。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主要人员材料 | 3名专业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记录(近1个月)。 |
办公场地证明 | 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与注册地一致,若不一致需说明)。 |
申请表 |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官网下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填写完整。 |
办理流程
- 线上申报: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上传材料预审。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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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 现场提交:
预审通过后,打印材料并加盖公章,提交至上海市文旅局(巨鹿路709号)或注册地所在区文旅局(如浦东、徐汇等)。
- 审批时间:
法定20个工作日,实际约10-15个工作日。
- 领证:
审批通过后,凭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地址核查:部分区会实地核查办公场地,需确保真实使用。
- 续期:到期前30日申请延续,需提交业绩证明(如已制作节目的备案或发行记录)。
- 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变更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许可证。
常见问题
- Q:能否加急?
A:无官方加急通道,但材料齐全可缩短审核时间。 - Q:外资企业能否申请?
A:不可,需纯内资(追溯到自然人股东)。
咨询方式
- 官网: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 电话:021-23087111(市文旅局市场处)
建议提前与注册地所在区文旅局确认细节(如浦东新区要求额外提供《企业承诺书》),如需代办,选择有广电资质的代理机构(费用约5000-8000元)。
以上是对“上海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