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全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上海市广播电视局(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上海分局)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机构颁发的法定资质,以下是办理该许可证的详细指南:
适用主体
- 企业类型:内资公司(不含外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业务范围:制作、发行电视剧、动画片、专题片、综艺节目、广播剧等广播电视节目(不含新闻类)。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无外资成分(追溯至最终自然人股东)。
- 人员要求
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主持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
- 场地与资金
- 有固定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注册资本无明确限制,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一般建议≥100万元)。
- 无违法违规记录
法定代表人及机构近3年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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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申请表 |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官网下载填写 |
| 营业执照副本 | 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含相关表述 |
| 公司章程 | 需含股东构成、出资比例等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身份证、简历、无犯罪记录证明 |
| 主要管理人员材料 |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 |
| 办公场地证明 | 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
| 企业信用报告 | 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打印 |
办理流程
- 在线申报
-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dt.sh.gov.cn)→ 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上传材料。
- 材料审核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初审(5-10个工作日),材料不全需补正。
- 现场核查
可能抽查办公场地(需提前准备设备、人员在场)。
- 领证
审核通过后,凭受理通知书到上海市广播电视局领取许可证(或邮寄)。
费用与时限
- 费用:官方不收费,代办服务费约5000-10000元(可选)。
- 时限:20-3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注意事项
- 年检与续期
- 每年1-3月需提交年度审核材料(业绩、人员变动等)。
- 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申请续期。
- 外资限制
禁止外资入股,含VIE架构或境外上市主体需剥离。
- 变更备案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变更需在30日内备案。
咨询方式
- 官网: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53号(近地铁2/10号线南京东路站)
- 电话:021-23086100(工作日9: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