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全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上海市广播电视局(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上海分局)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机构颁发的法定资质,以下是办理该许可证的详细指南:


适用主体

  • 企业类型:内资公司(不含外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业务范围:制作、发行电视剧、动画片、专题片、综艺节目、广播剧等广播电视节目(不含新闻类)。

申请条件

  1. 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无外资成分(追溯至最终自然人股东)。
  2. 人员要求

    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主持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

  3. 场地与资金
    • 有固定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注册资本无明确限制,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一般建议≥100万元)。
  4. 无违法违规记录

    法定代表人及机构近3年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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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申请表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官网下载填写
营业执照副本 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含相关表述
公司章程 需含股东构成、出资比例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简历、无犯罪记录证明
主要管理人员材料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
办公场地证明 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企业信用报告 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打印

办理流程

  1. 在线申报
    •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dt.sh.gov.cn)→ 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上传材料。
  2. 材料审核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初审(5-10个工作日),材料不全需补正。

  3. 现场核查

    可能抽查办公场地(需提前准备设备、人员在场)。

  4. 领证

    审核通过后,凭受理通知书到上海市广播电视局领取许可证(或邮寄)。


费用与时限

  • 费用:官方不收费,代办服务费约5000-10000元(可选)。
  • 时限:20-3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注意事项

  1. 年检与续期
    • 每年1-3月需提交年度审核材料(业绩、人员变动等)。
    • 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申请续期。
  2. 外资限制

    禁止外资入股,含VIE架构或境外上市主体需剥离。

  3. 变更备案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变更需在30日内备案。


咨询方式

  • 官网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53号(近地铁2/10号线南京东路站)
  • 电话:021-23086100(工作日9:00-17:00)
以上是对“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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