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两年,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34号):
- 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两年;
- 续期:持证机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办理延续(换证)手续;
- 逾期处理:若未按时申请延续,许可证到期后自动失效,需重新申请。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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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审核:部分省份可能要求年度业绩备案或审核,需关注地方广电部门通知;
- 变更事项: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等重大变更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无证后果:逾期继续经营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节目下架等)。
建议提前3个月准备续期材料(如业绩证明、人员资质、无违规记录等),避免因流程延误导致业务中断,具体流程可咨询属地省级广电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两年”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