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类型范围
持证机构可制作的节目类型包括:
- 专题类
纪录片、专题片、宣传片、广告片等。
- 综艺类
文艺晚会、真人秀、脱口秀、选秀节目等。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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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 动画类
原创动画、动画电影、动画短片等。
- 广播剧/电视剧类
广播剧、网络剧、微短剧、电视剧(需额外备案或审批)。
- 网络视听节目
网络电影、网络综艺、短视频栏目等(需符合《网络视听节目管理规定》)。
- 其他类型
教育、科技、体育等非新闻类节目。
业务活动范围
持证机构可开展以下业务:
- 节目制作:独立完成或受托制作上述类型的节目。
- 节目版权交易:出售、购买或代理节目版权。
- 合作制作:与其他机构联合制作(需明确权责)。
- 衍生开发:基于节目内容的周边产品开发(如图书、音像制品)。
明确禁止的范围
- 新闻类节目
不得制作时政新闻、社会新闻、新闻评论等(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播出与传输
不得直接从事广播电视播出、传输业务(需《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境外节目制作
制作境外合作节目需额外审批(如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需《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许可证》)。
注意事项
- 平台差异:在电视台、网络平台(如爱奇艺、抖音)播出时,需符合平台额外要求(如备案、审核)。
- 动态调整:广电总局可能根据政策调整范围(如2023年加强微短剧备案管理)。
- 地方限制:部分省份对特定类型节目(如医疗、金融类)有额外备案要求。
制作许可证的核心权限是非新闻类节目的制作与版权经营,但播出、新闻制作、境外合作等需额外资质,建议在实际业务前咨询属地广电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确保合规。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范围包括哪些”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