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资),注册资本无硬性要求(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表述。
-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的管理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及社保记录(近3个月)。
-
无违规记录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需出具承诺书)。
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需工商调档并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
专业人员证明
- 3名影视相关人员的:
-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
- 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广州本地社保)。
- 3名影视相关人员的:
-
办公场地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
业务说明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含业务范围、节目类型等)。
- 可行性报告(简述公司制作能力、设备、未来计划等)。
-
其他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广东省局官网下载)。
- 授权委托书(如代办需提供)。
办理流程
-
线上申请
- 登录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选择“广州市”提交材料(需法人账号登录)。
-
材料审核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或省局)初审,材料不齐会一次性告知补正。
-
现场核查(可能)
部分情况下需核查办公场地及设备,提前准备。
-
领证
审核通过后,凭受理回执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或省局)领取许可证,或选择邮寄。
办理时限与费用
- 时限:约2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
- 费用:免费(无工本费)。
注意事项
-
年检与续期
每年需参加省局组织的年度审核(1-3月),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前30天申请续期。
-
外资限制
严禁外资入股,股东需追溯至自然人(含港澳台)。
-
变更备案
法人、地址、股权等重大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备。
咨询方式
-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020-38920472
-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020-61292812
- 线下办理: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天河区华利路61号)5楼综合窗口。
建议提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预约,避免排队,如需代办,选择正规机构并核实资质。
以上是对“广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