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全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代理等业务的法定资质,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审批,以下是2024年最新的详细办理流程:
前置条件
- 主体资格:
- 必须是内资企业(不含外资,股东追溯至自然人)。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影视制作”等。
-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
- 无违规记录:
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近3年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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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申请表 | 从当地广电局官网下载,需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
公司章程 | 需含股东名单及出资比例,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需注明无外资背景)。 |
专业人员材料 | 3名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劳动合同(需社保缴纳证明)。 |
办公场地证明 |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需与注册地址一致)。 |
无外资承诺书 | 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节目制作计划书 | 简要说明未来制作的节目类型(如网络剧、专题片等)。 |
办理流程(以北京为例)
步骤1:线上预审
- 平台:登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行政许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
- 操作:上传材料PDF扫描件,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意见。
步骤2:现场提交
- 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广电局窗口。
- 材料:预审通过后,带原件核对并提交纸质材料(需胶装成册)。
步骤3:审批与领证
- 时限:材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审批。
- 结果:通过后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地址核查:部分省份(如上海、广东)会实地核查办公场地,需确保真实使用。
- 外资限制:如股东含外资(含港澳台),需先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但多数省份不受理外资申请。
- 年检与续期:
- 每年1-3月需提交年度业绩报告(无业绩可能被注销)。
- 到期前30日申请续期,需提交近2年制作作品目录。
常见问题
- Q:个体户能否申请?
A:不可以,必须为企业法人。 - Q:许可证能否全国通用?
A:可以,但需在节目发行前向播出地省级广电局备案。
代办建议
若流程复杂,可委托本地代理机构(费用约5万-3万元),但需确保其具备广电局备案资质。
如需进一步协助(如材料模板或地方政策差异),可告知具体省份,我会补充细节。
以上是对“广播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详细步骤”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