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时间
- 周期: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以各省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按时参审可能面临警告、限期整改,甚至吊销许可证。
年审对象
- 所有持证机构: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年审材料清单
- 年度审核表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并打印(需加盖公章)。
- 许可证副本原件
提交纸质副本供核验,审核后加盖年审章。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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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 年度业务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如影视剧、综艺、专题片等产量)、社会效益(获奖、公益节目等)、财务营收、人员变动等。
- 持证人员证明
至少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的资质证明(如编导、摄像等职称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承诺无违规制作、境外节目违规合作、劣迹艺人使用等行为。
- 其他材料(部分省份要求)
如审计报告、办公场所证明、设备清单等。
重点审核内容
- 业务合规性:是否制作违规内容(如未备案的境外节目、敏感题材等)。
- 人员资质:是否持续满足“3名以上专业人员”的最低要求。
- 经营状态:是否正常开展业务(连续两年无作品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行政处罚记录:若存在违规,需提交整改报告。
年审结果
- 合格:许可证加盖年审章,继续有效。
- 不合格:限期整改(通常1-3个月),整改后仍不合格则吊销许可证。
- 注销情形:
- 连续2年未开展业务;
- 法人主体终止(如公司注销);
- 拒不参加年审。
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如北京、上海等地可能要求补充提交“节目发行合同”或“社会效益评估报告”,需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通知。
- 线上流程:多数省份已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如广东、浙江),需提前注册政务平台账号。
- 提前准备:若人员离职,需尽快补充持证人员并更新社保记录。
常见问题
- Q:许可证即将到期,年审和续办能否同时办理?
A:需先完成年审,再申请续办(到期前30日提交续办材料)。 - Q: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是否影响年审?
A:需先完成许可证地址变更(提交新地址的租赁合同等),否则年审可能不通过。
建议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或属地省广电局政务网查询最新通知,或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广电咨询。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年审要求”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