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广播电视节目
- 节目类型:可制作电视剧、网络剧、动画片、专题片、纪录片、综艺节目、短剧等(需符合许可证核准的范围)。
- 播出平台:制作的节目可提供给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如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等)、IPTV、OTT等渠道播出。
- 合作拍摄:可与其他持证机构联合制作节目(如合拍剧、定制节目)。
发行和销售节目版权
- 版权交易:将制作的节目版权出售给电视台、网络平台或海外发行机构。
- 分账合作:与视频平台以“分账模式”合作(如网络电影、短剧的点击分成)。
承接商业项目
- 广告/宣传片:为企业或政府制作商业广告、形象宣传片、短视频等。
- :承接品牌定制综艺、短视频、微短剧等商业合作项目。
参与影视投资与制作
- 投资拍摄:可作为出品方或联合出品方投资影视剧、网络电影等项目。
- 资质要求:若涉及电视剧制作,需额外向省级广电局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针对单部剧);长期制作需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网络视听节目备案
- 网络剧/网络电影:需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中备案(需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作为前提)。
- 短视频/短剧:部分平台(如抖音、快手)要求合作方提供该许可证才能上线付费内容或参与分账。
其他延伸业务
- 艺人经纪:可签约艺人参与自制节目(但需另行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若涉及线下演出)。
- 线下活动:举办节目相关的发布会、粉丝见面会等(需遵守当地活动审批规定)。
禁止事项
- 无证播出:不得自行设立电视台或网络频道播出节目(需额外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新闻类节目:不得制作新闻类广播电视节目(此类需《广播电视新闻采编许可证》)。
- 境外传播:向境外输出节目需通过具备“境外发行资质”的机构,或单独申请审批。
注意事项
- 年检与合规:许可证需每年接受广电部门审核,违规(如内容低俗、虚假申报等)可能被吊销。
- 平台要求:部分播出平台(如爱奇艺、B站)会要求合作方提供许可证复印件作为资质证明。
该许可证是影视制作行业的“准入证”,核心用途是合法制作并交易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内容,若涉及电视剧、电影等专项业务,需叠加其他资质,建议结合具体业务需求,提前咨询当地广电局或专业代理机构。
以上是对“有了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可以做什么”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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