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节目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等业务的法定资质,以下是申请流程和关键要点:
申请主体
- 企业:必须是内资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个人或工作室:需先注册公司,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
申请条件
- 公司资质: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公司章程、注册地址证明(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社保记录。
- 无外资承诺:
股东追溯至自然人不能有外资成分(需提供股权结构图)。
- 无违法违规记录: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广电或新闻出版相关处罚记录。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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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申请表 | 国家广电总局统一格式(官网下载) |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公司章程 | 工商调档的完整版 |
| 主要人员材料 |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社保记录(近3个月) |
| 股权结构图 | 追溯至自然人,无外资承诺 |
| 办公场地证明 |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 无外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 |
申请流程
- 注册公司:确保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准备材料:按上述清单整理,注意人员社保需连续缴纳。
- 提交申请:
- 地方申请:向公司注册地的省级广播电视局提交(如北京向北京市广电局)。
- 线上提交:部分省份支持政务服务网(如广东“粤省事”)。
- 审核与现场核查:
- 材料初审(约10-20个工作日)。
- 可能抽查办公场地(需实际办公,非虚拟地址)。
- 领证:
审核通过后,下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股东含外资(含港澳台)需走特殊审批(几乎不批)。
- 续期:到期前30日办理延续,需核查业绩(如2年内有实际制作节目)。
- 变更:公司名称、地址、法人变更需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备。
- 代理服务:若流程复杂,可委托专业机构(费用约1-3万元,周期1-2个月)。
官方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
- 地方广电局: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有详细指南。
提示:材料需真实,虚假申报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广电局确认细节(如人员专业是否需广电专业职称)。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怎么申请”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