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时间
- 集中年审期: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地可能略有差异,需以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处理:未按时年审的许可证可能被注销,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年审对象
-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含2023年新办许可证的机构)。
- 注意: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需在到期前30日申请换证(与年审同步进行)。
年审材料清单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表》(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年度业务报告(含节目制作、发行、经营情况,无业务的需零申报);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简历(无变更可不提供);
- 股东构成证明(如股权变更需提供最新章程);
- 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节目制作设备清单(需与许可证登记一致)。
重点审查内容
- 业务合规性:是否制作、发行过违规内容(如未备案的境外节目、劣迹艺人作品等)。
- 人员资质:法定代表人、制片人等是否有广电行业从业限制记录。
- 空壳公司清理:无实际经营、无专职人员、无设备的机构可能被撤销许可。
年审流程
- 线上申报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或省级广电局系统,填写年审表并上传材料。
- 现场提交
部分省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如北京、上海需预约窗口办理)。
- 审核与公示
- 省级广电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合格名单在官网公示。
- 盖章换证
审核通过后,许可证加盖年审章;需换证的领取新证(旧证收回)。
常见问题
- Q:2023年无业务能否通过年审?
A:可以,但需在报告中如实说明“无经营”,并承诺合规性,连续两年无业务可能被重点核查。 - Q:许可证2024年6月到期,是否需要年审?
A:需同步办理年审和换证,换证时需额外提交《换证申请表》。 - Q:股东变更未备案怎么办?
A:需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再向广电局补充提交材料,否则年审不通过。
注意事项
- 提前准备:建议12月启动材料整理,避免因股东签字、设备清单等问题延误。
- 咨询渠道:拨打省级广电局市场管理处电话(如北京:010-86091111),或登录地方政务服务网查询。
提示:2024年起,部分省份试点“承诺制”年审(如广东),无违规记录的企业可简化流程,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建议关注国家广电总局官网或省级广电局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政策。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