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证条件
- 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逾期需重新办理)。
- 持证期间无重大违规(如被吊销、处罚记录需提前处理)。
- 业务范围无重大变更(如股权、法人变更需同步办理变更手续)。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换证申请表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下载,加盖公章 |
| 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遗失需登报声明并附报纸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需与许可证信息一致,加盖公章 |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加盖公章 |
| 业绩报告 | 近3年制作的节目清单(含名称、时长、播出平台) |
| 无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办理流程
- 线上申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nrta.gov.cn)→“制作经营机构换证”→上传材料PDF版。
- 线下提交
- 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如北京送至北京市广电局政务大厅)。
- 审核与领证
-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可缩短至10日)。
- 通过后凭回执领取新证,旧证收回作废。
注意事项
- 地址变更:若办公地址跨省,需先向新属地广电局申请迁移。
- 外资限制:企业含外资成分需额外提交《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合规证明。
- 加急服务:部分省份提供加急(如广东可加急至5日,需额外缴费)。
常见问题
- Q:许可证过期未换怎么办?
A:需暂停节目制作,按新办流程重新申请,期间不得经营。 - Q:换证期间能否继续制作节目?
A:可以,但需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交换证申请。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010-86091111(工作日9:00-17:00)
- 地方广电局:如上海021-68788100,广东020-61292175
建议提前2个月准备,避免因材料不全延误,政策可能调整,请以官网最新通知为准。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换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