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通常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具体格式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以下是通用模板及填写要点,供参考: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项目
单位名称 与许可证一致的全称(加盖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上的18位代码
许可证编号 原许可证编号(例:京字第XXXX号)
有效期 原许可证有效期(例: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
申请延续期限 一般申请延续3年(需符合当地规定)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与营业执照一致
办公地址 实际办公地址(如有变更需附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 经办人姓名、手机、邮箱
近三年节目制作情况 简要列举主要作品(名称、类型、播出平台、时间),可附清单
无违规声明 声明近三年内无被吊销许可证、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法人签字、盖章)
其他需说明事项 如股权变更、地址变更等特殊情况

附件材料(通常需提交)

  1. 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近三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业绩报告表》;
  5. 公司章程(如有变更需提交最新版本);
  6. 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7. 其他当地要求的材料(如社保证明、专业人员资质等)。

注意事项

  1. 申请时间:需在许可证到期前30-60日提交(各地要求不同,如北京要求提前30日)。
  2. 提交方式:线上(省级广电部门官网)或线下(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3. 表格获取: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最新版本(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表格下载”)。

示例下载渠道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http://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行政许可 → 表格下载
  • 地方示例(北京):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行政许可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建议直接联系属地广电行政部门确认最新要求,避免因格式或材料差异导致退件。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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