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制作许可证”)的申请流程需严格遵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34号),以下是标准化申请流程模板,可直接套用或根据地方细则调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前置条件确认
- 主体资格:申请机构须为内资企业(不含外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人员要求:至少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需提供学历/职称证明及社保记录)。
- 无违规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机构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申请材料准备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申请表 |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官网下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公章。 |
| 营业执照 | 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 公司章程 | 工商调档的完整版章程(含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 |
| 主要人员材料 | 法定代表人简历、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 |
| 办公场地证明 |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需与注册地址一致)。 |
| 无外资承诺书 | 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模板由地方广电局提供)。 |
| 节目制作业务可行性报告 | 包括未来2年节目制作规划、设备清单、资金保障等(需加盖公章)。 |
申请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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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预审
- 登录企业注册地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提交电子版材料预审(3-5个工作日反馈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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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提交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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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预审通过后,携带全套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省级广电局政务窗口提交(需法人或受托人现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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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勘验
-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地方可能延长)。
- 部分省份需实地核查办公场地(提前准备设备、人员到岗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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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
审核通过后,凭《行政许可决定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领取许可证(正副本)。
注意事项
- 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需办理延续。
- 变更备案: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备。
- 外资限制:禁止外资入股,股东追溯至最终自然人需全内资。
- 地方差异:上海、广东等地可能要求额外材料(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需提前咨询当地广电局。
模板下载与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栏目
- 地方咨询:拨打省级广电局政务电话(如北京:010-64081110)。
提示:若委托代办,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议提前1-2个月启动流程,避免因材料补正延误。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申请流程怎么写”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