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制作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如下,分为前提条件、材料准备、申请步骤、注意事项四个部分,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的企业或机构:
前提条件
- 主体资格
- 必须是内资企业(不含外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表述。
-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及社保记录。
- 无违法违规记录
申请前3年内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材料准备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申请表 | 国家广电总局统一格式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盖章原件)。 |
| 营业执照 | 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 公司章程 | 工商调档的完整章程(含股东构成、出资比例等)。 |
| 主要人员材料 |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 |
| 办公场地证明 |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需与注册地址一致)。 |
| 无外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声明无外资成分。 |
| 业务发展报告 | 包括公司背景、节目制作规划、设备清单、盈利模式等(约1000字)。 |
申请步骤
- 线上预审(部分省份)
登录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提交电子版材料预审。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线下提交
- 预审通过后,向属地省级广电局(或国家广电总局)提交纸质材料。
- 审核与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20-30个工作日),可能抽查办公场地及设备。
- 领证
审核通过后,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
北京、上海等地可能要求额外材料(如设备发票、合作意向书),需提前咨询当地广电局。
- 年检与续期
每年1-3月需提交年检报告,到期前30日申请续期。
- 外资限制
严禁外资入股,股东追溯至最终自然人需为境内主体。
- 代办服务
若流程复杂,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1万-3万元,周期1-2个月)。
官方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
- 地方广电局:如“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官网→政务服务→行政许可。
建议提前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接当地广电局咨询细节,确保材料一次通过。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申请流程”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