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是从事电视剧、动画片、专题片、综艺节目、广播剧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必备资质,以下是申请流程、条件及注意事项的详细指南:
申请主体
- 企业法人(不含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需中方控股)。
-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分公司不具备申请资格。
申请条件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主持等),需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或中级以上职称证明。
- 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至少1个月)。
- 无外资:股权追溯至自然人或国有独资,无外资成分。
- 办公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需与注册地址一致)。
- 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交书面承诺)。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申请表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格式(官网下载)。 |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范围。 |
| 公司章程 | 需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体现股东构成。 |
| 主要人员材料 |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社保记录(近1个月)。 |
| 办公场所证明 |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租期需覆盖许可证有效期)。 |
| 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 承诺无外资、无违法违规记录(模板由审批部门提供)。 |
| 股东构成证明 | 追溯至自然人的股权结构图(需加盖公司公章)。 |
申请流程
- 注册地申报:
- 向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如省广电局)提交材料。
- 北京、上海等试点城市可通过“全国广播电视政务服务平台”在线申请。
- 审核周期:
- 材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领取证书:
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或邮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
- 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需办理续期。
- 变更与注销:
-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审批机关报备。
- 外资限制:
如引入外资(如VIE架构),需注销许可证并重新申请。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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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 违规处罚:
- 无证制作节目将面临5-10万元罚款,没收设备。
常见问题
- Q:能否以个人名义申请?
A:不可以,必须以企业法人为主体。 - Q:分公司能否使用总公司许可证?
A:不能,分公司需独立申请。 - Q:已持有《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是否还需此证?
A:需要,两者适用范围不同(前者针对网络发行,后者针对制作环节)。
官方渠道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
- 办事指南下载: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核发”。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广电局(如省局传媒机构管理处),因部分地区可能有细化要求(如上海需提供“节目制作业绩证明”)。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