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情形
- 主动申请:企业解散、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被动注销: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主体资格终止(如吊销营业执照)、或存在严重违规被撤销。
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 注销申请书(需加盖公章,注明注销原因)。
- 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已注销,需提供市场监管部门证明)。
-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同意注销的决策文件)。
- 清算报告(如企业已注销,需提供清算完结证明)。
-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提交部门
- 地方企业:向属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如省广电局)提交。
- 中央直属单位: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提交。
审核与公示
- 广电部门审核材料(通常10-20个工作日)。
- 部分省份要求公示(官网或媒体公示7-15天)。
结果领取
- 审核通过后,领取《注销通知书》或网上公示注销结果。
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需在到期前30天申请注销,逾期可能被强制注销并列入异常名录。
- 债务与纠纷:确保无未结清的行政处罚、版权纠纷等,否则可能暂缓注销。
- 外资/合资企业:需额外提交商务部门批准文件。
- 线上办理:部分省份支持政务服务网(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
后续处理
- 工商变更:凭注销通知书到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删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税务与社保:同步办理税务、社保账户注销或变更。
咨询渠道
- 电话咨询:拨打属地广电局或政务服务热线(如12345)。
- 官网查询: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官网查找指南。
提示:各地细则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联系属地广电局确认材料清单,如需代办,需出具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注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