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制作许可证”),需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申请,以下是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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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境内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表述。
- 无外资成分(追溯至最终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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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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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社保记录(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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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与资金
- 有固定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注册资本无明确限额,但建议≥100万元(实缴或认缴均可)。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范围。 |
| 公司章程 | 需从工商局调档并盖章,体现无外资成分。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北京户籍可在“北京公安”APP开具)。 |
| 专业人员材料 | 3名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社保记录(北京社保局打印)。 |
| 办公场地证明 | 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租期≥1年)。 |
| 申请报告 | 自拟,说明公司背景、业务范围、设备清单等(无固定模板)。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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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
登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政务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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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提交
- 网上预审通过后,打印材料并加盖公章,预约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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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领证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左右,通过后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股东含外资(含港澳台)无法办理,需调整股权结构。
- 年报要求:每年1-3月需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平台提交年度业绩报告。
- 变更备案:如法人、地址、股东变更,需在30日内向广电局申请变更。
代办建议
若材料复杂或时间紧迫,可委托北京本地代理机构(费用约5k-1.5万元),但需确认其是否在广电局备案。
官方咨询: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010-55565555(总机),或拨打12345转接。
建议提前核对材料完整性,避免因社保记录或章程问题被退回。
以上是对“北京办理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