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相关表述。
-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的管理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及简历。
- 无违法违规记录
申请前3年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机构未被吊销过该许可证。
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需工商调档的完整版)。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 专业人员材料
- 3名以上主要管理人员的:
- 身份证复印件;
- 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影视类相关专业);
- 简历(需体现影视行业从业经验)。
- 3名以上主要管理人员的:
- 办公场地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需1年以上)。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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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 申请表格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北京市广电局官网下载)。
- 其他
股权结构证明(追溯至自然人股东,无外资承诺)。
办理流程
- 网上申报
- 登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政务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 材料初审
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广电局反馈补正意见(如有)。
- 现场提交
- 初审通过后,打印材料并加盖公章,递交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 审批与领证
材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通过后发放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任何外资成分(含港澳台)均不可申请。
- 年报要求:每年1-3月需提交年度业绩报告(无业绩也需“零申报”)。
- 变更与延续:许可证到期前30日需办理延续;地址、法人等变更需10日内申请变更。
咨询方式
- 官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http://gdj.beijing.gov.cn)
- 电话:010-89150000(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建议提前核对材料完整性,避免因细节问题延误审批,如需代理服务,可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协助。
以上是对“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