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期(即“延续”)申请,需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0 个工作日 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或所在区局)提出,以下流程、材料及注意事项供参考:
办理依据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第18条:许可证有效期2年,届满需提前30个工作日办理延续。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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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
登录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行政许可”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点击“延续”在线填报。 -
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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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延续申请表》(系统生成,法人签字);
- 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换发新证);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最近2年业务开展说明(含制作业绩、无违规承诺);
- 主要人员材料(至少3名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职称证明);
- 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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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领证
- 材料齐全后,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个工作日内 完成审核;
- 通过后领取新证(旧证收回),有效期重新计算为2年。
注意事项
- 时间节点:务必提前30个工作日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需重新申办。
- 业绩要求:需提供2年内实际开展业务的证明(如节目备案号、播出证明、合作合同等),无业绩可能被驳回。
- 地址变更:若办公地址已变,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申请延续。
- 人员要求: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等),需提供社保记录(近3个月)。
- 线上查询:进度可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 个人中心 → 我的办件跟踪。
咨询方式
- 官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电话:010-55565110(市局市场科)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广电大厦)
提示:若公司近2年无实际业务,建议提前补充制作业绩或咨询是否需注销后重新申请,避免延续被拒。
以上是对“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延期申请”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