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怎么办理

在北京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节目制作许可证”),需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申请,以下是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

  1. 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资,股东追溯至自然人不能有外资成分)。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表述。
  2. 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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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简历及业绩证明(如参与过的作品署名)。
  3. 场地与资金

    • 有固定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注册资本无硬性要求,但需与企业规模匹配(一般建议不低于100万元)。
  4. 无违法违规记录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所需材料

  1. 基础材料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官网下载)。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需工商调档的完整版)。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2. 专业人员材料

    • 3名主要管理人员的:
      • 身份证复印件;
      • 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
      • 影视行业业绩证明(如作品署名页、获奖证书等);
      • 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需北京社保)。
  3. 场地证明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4. 承诺书

    • 企业无外资承诺书(股东追溯至自然人)。
    • 依法制作节目的承诺书(模板由广电局提供)。

办理流程

  1. 网上申报

    • 登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政务服务”→“行政许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2. 现场提交

    • 网上预审通过后,打印材料并加盖公章,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提交纸质材料。
  3. 审核与领证

    •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左右。
    • 通过后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1. 外资限制

    任何外资成分(含港澳台)均不可申请,需股东追溯至自然人。

  2. 年检与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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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年需参加广电局组织的年度审核(提交业绩报告)。
    • 许可证到期前30天申请续期。
  3. 代办服务

    若材料复杂,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5000-10000元),但需确保人员社保真实。


咨询方式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010-65159097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010-89150000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确认材料细节,避免因格式问题被退回。

以上是对“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怎么办理”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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