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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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资)。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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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需提供简历、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 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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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与资金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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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注册资本无硬性要求,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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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规记录
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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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需工商备案版本)。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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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材料
- 主要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的:
- 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
-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 主要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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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证明
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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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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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股权结构图(追溯至自然人股东,无外资)。
- 业务发展报告(含节目制作规划、设备清单等)。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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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
登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政务服务”→“行政许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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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初审通过后,需提交纸质材料(部分区域可全程网办,以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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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
可能抽查办公场所(需确保实际地址与材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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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证书
审核通过后,凭受理通知书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领取,或选择邮寄。
注意事项
- 办理时限:约2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天办理续期。
- 变更事项:如法人、地址变更,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
- 外资限制:禁止外资入股,股东需追溯至自然人且无外资成分。
咨询方式
- 官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http://gdj.beijing.gov.cn)
- 电话:010-89150000(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