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申请条件

  1. 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资)。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表述。
  2.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需提供简历、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 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
  3. 场地与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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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注册资本无硬性要求,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
  4. 无违规记录

    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所需材料

  1. 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需工商备案版本)。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2. 人员材料

    • 主要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的:
      • 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
      •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3. 场地证明

    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4. 申请表格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官网下载)。

  5. 其他

    • 股权结构图(追溯至自然人股东,无外资)。
    • 业务发展报告(含节目制作规划、设备清单等)。

办理流程

  1. 网上申报

    登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政务服务”→“行政许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2. 材料审核

    初审通过后,需提交纸质材料(部分区域可全程网办,以最新通知为准)。

  3. 现场核查

    可能抽查办公场所(需确保实际地址与材料一致)。

  4. 领取证书

    审核通过后,凭受理通知书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领取,或选择邮寄。


注意事项

  • 办理时限:约2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天办理续期。
  • 变更事项:如法人、地址变更,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
  • 外资限制:禁止外资入股,股东需追溯至自然人且无外资成分。

咨询方式

  • 官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http://gdj.beijing.gov.cn)
  • 电话:010-89150000(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以上是对“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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