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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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业人员(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
- 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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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违规记录
申请前3年内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机构未被吊销过《许可证》。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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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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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需工商调档并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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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材料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官网下载填写)。
- 办公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企业业务发展报告(含节目制作规划、资金保障、设备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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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办)。
- 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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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
登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进入“政务服务”栏目,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在线填写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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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提交
- 网上预审通过后,打印材料并加盖公章,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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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领证
-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左右。
- 通过后领取《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需办理延续。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企业股权中不得有外资成分(含港澳台)。
- 人员要求:3名专业人员需为全职,需提供社保记录(部分区可能抽查)。
- 年报制度:每年1-3月需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平台提交年度业绩报告。
- 变更备案:如法人、地址等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备。
咨询方式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010-55565555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010-89150000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确认材料细节,避免因格式问题被退回,如需代办,可选择正规代理机构(费用约5000-10000元)。
以上是对“北京办理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