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期时间要求
- 提前办理:需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省级广电局或国家广电总局)提交续期申请,逾期可能视为重新申请。
- 有效期:通常为2年(具体以许可证标注为准)。
续期条件
- 持证期间无违规:无重大违法记录(如制作违规内容、被行政处罚等)。
- 持续符合资质: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等未发生变更(若变更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
- 业务正常开展:需提供近年制作的节目样本或业务开展证明(部分省份要求)。
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申请表》(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
- 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补充材料(部分省份要求):
- 近2年制作的节目目录及样本(如电视剧、综艺、专题片等)。
- 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说明(若股权未变动)。
- 无违规承诺书(模板由广电局提供)。
办理流程
- 线上/线下提交:
- 线上:登录省级广电局政务服务平台(如广东、上海等地支持全程网办)。
- 线下:向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广播电视局提交纸质材料。
- 审核阶段:
- 材料初审(5-10个工作日)。
- 可能需现场核查(抽查办公场所、设备、人员等)。
- 领取新证:
审核通过后,换发新许可证(有效期重新计算为2年)。
注意事项
- 变更处理:若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已变更,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续期。
- 跨省迁移:若企业跨省迁址,需向新注册地省级广电局重新申请,原许可证注销。
- 咨询渠道:直接联系注册地省级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处(电话/官网查询)。
常见问题
- Q:许可证已过期还能续期吗?
A:过期后需按“重新申请”流程办理,可能面临更严格审核。 - Q:续期被拒怎么办?
A:根据驳回理由整改(如补充材料、整改违规记录),重新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