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网上申请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的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以下是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境内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人员要求: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播音、摄像等),需提供简历、学历或职称证明。
- 无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交承诺书)。
网上申请流程
登录政务服务平台
- 国家广电总局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查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地方平台:如北京(北京市广电局)、上海(一网通办)等,需根据注册地选择。
注册账号
- 企业需用营业执照信息注册法人账号(部分省份需CA证书)。
填写申请表
- 在线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内容包括:
- 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构成(追溯至自然人)。
- 主要人员信息(3名专业人员需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书、简历)。
- 办公地址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上传材料
- 必要文件(需PDF或JPG格式):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档案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 主要人员专业证明(如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 办公场地证明。
提交审核
-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系统生成受理编号(保存好以便查询)。
审核与领证
- 审核时间:通常20-40个工作日(地方可能更快)。
- 进度查询:登录账号查看状态,若材料不全需补正。
- 领证:审核通过后,可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许可证(正副本)。
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部分省份(如广东、浙江)需先通过地方系统初审,再转交国家局。
- 外资限制:任何外资(含港澳台)不得参与,股东需追溯至自然人。
- 年检与续期:许可证有效期2年,每年需参加广电局年检,到期前30日申请续期。
常见问题
- Q:人员专业如何认定?
A:需提供广播电视、新闻、影视制作等相关学历或职称,部分省份接受培训证书。 - Q:无实际办公地址能否申请?
A:不可,需提供真实办公场地证明(虚拟地址会被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