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期可通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或 地方广电局官网 在线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办理条件
-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0日内 提出申请;
- 持证机构无违规记录(如被吊销、撤销或列入黑名单);
- 业务正常开展,无长期未制作节目等异常情况。
网上申请步骤(以国家平台为例)
登录平台
- 进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nrta.gov.cn
或地方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广电局、上海文旅局等)。
选择事项
- 路径:“行政许可”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延续”
(部分省份需选择“法人服务”或“行政审批”栏目)。
填写申请表
- 在线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需包含:
- 机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 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
- 近三年节目制作经营情况(需如实填写作品名称、播出平台等)。
上传材料
- 必传材料(扫描为PDF或JPG):
- 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需与许可证主体一致);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近三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绩报告》(含作品列表、合同、播出证明等);
- 无违规承诺书(模板可在平台下载)。
提交审核
-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系统生成 受理编号,可在线查询进度。
地方差异(重要!)
-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需通过 地方政务网 办理(如“首都之窗”、“广东政务服务网”),流程与国家平台类似,但材料可能简化(如上海无需纸质业绩报告)。
- 部分省份:要求先通过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http://www.nrta.gov.cn/col/col134/index.html)备案后再提交延期申请。
注意事项
- 提前准备:业绩材料需完整(至少3部作品,含网络剧、短视频等均可);
- 系统问题:如遇上传失败,可尝试更换浏览器(推荐Chrome或IE10以上);
- 咨询方式:
- 国家平台客服:010-86091111;
- 地方广电局电话(如北京:010-55565100)。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 实际时间:多数省份5-10个工作日完成,通过后邮寄新证(旧证需寄回)。
建议提前操作,避免因材料不全被退回耽误时间!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期怎么办理网上申请”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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