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怎么办理

新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怎么办理

申请条件

  1. 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2.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主持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
    • 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
  3. 资金要求:注册资本无明确下限,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一般建议不低于100万元)。
  4. 场地与设备: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制作设备(需提供产权或租赁证明)。

所需材料

  1. 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2. 专业人员材料
    • 3名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的:
      •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
      • 劳动合同(需新疆本地社保缴纳证明,至少1个月以上)。
  3. 场地证明: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需与注册地一致)。
  4. 申请表: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新疆广电局官网下载)。
  5. 无外资承诺书:股东追溯至自然人的股权结构证明(需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办理流程

  1. 线上预审
    • 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zwfw.xinjiang.gov.cn)→ 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上传材料预审。
  2. 线下提交
    • 预审通过后,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830号)提交纸质材料。
  3. 审核与现场核查
    •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
    • 可能需现场核查办公场地及设备。
  4. 领证

    审核通过后,凭受理通知书领取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1. 外资限制:股东中不得有外资成分(含港澳台),需追溯至自然人股东。
  2. 年检要求:每年1-3月需通过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年度业绩报告。
  3. 变更与延续:许可证到期前30日申请延续;地址、法人等变更需10日内报备。
  4. 代办服务:可委托本地代理机构(需查验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代办资质)。

咨询方式

  • 新疆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处:0991-6363559(工作日10:00-18:00)。
  • 新疆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提交问题。
以上是对“新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怎么办理”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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