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以下是具体办理入口和注意事项: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
- 网址:http://www.nrta.gov.cn
(进入后选择“政务服务”→“行政许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各省级广播电视局官网
不同省份的办理入口可能略有差异,需根据企业注册地选择对应省份的政务服务网。
- 北京: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http://whlyj.beijing.gov.cn →“政务服务”→“行政许可” - 上海: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
https://whlyj.sh.gov.cn →“一网通办” - 广东: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http://gdrt.gd.gov.cn →“政务服务”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gjzwfw.gov.cn)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选择对应省份在线申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注意事项
-
办理流程:
- 在线提交材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专业人员证明等)。
- 初审通过后,线下递交纸质材料至省级广电局。
- 审批时间通常为20个工作日左右。
-
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办理延续。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咨询电话:010-86091111
- 各省广电局联系方式可在其官网查询。
